书法作品临摹算抄袭吗?
临摹行为不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。理由如下:
1、临摹是书法艺术习练的基础与必要方法。书法在数千年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,前人留下无数传世的书法名作,这些作品是学习者临摹的经典范本,只有通过反复不断地临摹前人留下的书法艺术精华,临帖习字,掌握规律,兼收并蓄,才能进行书法艺术创作。就书法初学者而言,临摹是习字和提高的基本方法和手段,是不可或缺的过程。在教学活动中,临摹书法作品作为书法学习与教学活动中的基本内容,是进行书法艺术创作的必经之路。
2、临摹行为是为个人学习的目的,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。著作权法鼓励创作,鼓励传播,保护创作和传播的平衡。一方面,法律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传播作品;另一方面,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,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行为,不构成侵权。临摹作为书法创作的一个必要过程,为了学习的目的和自我的提高,将作品上的文字临摹下来,是为个人学习书法的目的服务的。涉案作品作为字帖,是为学习书法者提供临摹的范本,其价值实现过程和方式与一般的文字作品存在区别,学习者通过临摹字帖学习书法,是接触并使用字帖作品的合理方式,不构成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侵害,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理使用行为。
3、临摹不能构成新的作品,不具有独创性,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任何人均可就他人作品进行临摹,而无需经过原作者的许可。书法作品的临摹通常情况下是对原作的完全复制,初学者进行临摹更是在可能情况下力求与原作一致,无法体现个人创作思想。此外,即使是专业书法作者在进行艺术创作中对前人作品作一定临摹,并将之揉入自己的作品之中,亦是为研究和学习的目的,而非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