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书法碑学有何特点?
这个问题有些年了,不过依然有人关注。也正好最近研究这一路书风,就结合自己的研究谈一下看法吧。 首先要说明的是,“碑”这个词是有流变过程的,其本意是“碑碣”。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说得很清楚:“碑者,碑碣也。”(碑:东周秦代文字)后来逐渐引申出“碑刻”的意思。我们现在所说的“碑”,已经和东汉时期的“碑”不是一个含义了。因此我们讨论“碑”的风格特征,也需要把“碑”的范畴限定起来。本人倾向于采用袁行霈先生提出的“广义碑学”的概念,即“以汉碑为范式的所有书体”(见袁行霈著《中国古代书画》P137)。这样能更方便我们讨论问题。
“碑”的特点总结起来就是八个字:风格质朴、气象雄浑。 我们通常所说的“碑林”——西安碑林、成都碑林等等,其实指的就是保存这些碑石的建筑。这些建筑实际上起到的作用是博物馆——陈列并保护石刻文献。所以这些碑林建筑本身并不是重要的。重要的是它们所收藏的石刻文献。这些碑林收藏的绝大多数都是东汉及东汉以前的古碑。因为东汉时期刻石纪念风气甚盛 (如东汉《熹平石经》),加之当时纸张价格昂贵,所以许多记事、教化之类的文章都刻在石头上,流传至今。
这些碑原本都是立于墓道或庙宇之中,供人瞻仰。因此一开始创作的时候,就不追求书法的观赏性,而是强调事实记载的真实性,力求文字不夸张、不美化,尽量贴近真实的史实。这种风格的形成还有另一个原因:东汉时期流行章草,而章草由于笔法简省,本不适于刻石。为了便于刻石,人们发明了一种新字体——“今草”。王羲之一部分的代表作比如《姨母帖》,就是今草作品。但今草字形比章草更易认读,因此也十分适于碑刻。
当然,这里说“碑学”特点是“风格质朴、气象雄浑”,并不是说其他书风就不具备这两点,只是“碑学”最具有这两个特点而已。